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、規定公司名稱、住所、經營範圍、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;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的基本規則的書面檔。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,是公司的憲章。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,公司章程對公司的建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,它既是公司建立的基礎,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。
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,對股東會負責。公司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,成蘇寧先生、胡聲泳先生、趙志雄先生、胡天河先生、燕春旭先生、胡勇先生、周北海先生、歐陽戒驕女士、鄭志明先生。
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公司生產經營事情,由董事會聘任。包罗總經理成蘇寧、副總經理奚強、副總經理郝敬立、副總經理張勇,副總經理黃建中,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朱曙光、總工程師張衛,財務總監易智勇,總經理助理劉林、總执法顧問皮思維。